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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做好2018年度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2019年01月09日 21:16  点击:[]

校政通〔2018〕83号

关于做好2018年度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

                                       

校属各单位:

为了切实做好2018年度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现就2018年度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教学院成立年度考核小组,负责本单位教职工的年度考核工作,考核小组由各教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和教职工代表5至7人组成,行政主要负责人牵头。

二、管理及辅单位原则上以部门(不足3人的按总支合并考核)为考核单位组成年度考核小组,按照岗位职责负责对所属部门教职工的年度考核工作,考核小组由部门正副职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牵头。

三、处级干部由校党委组织考核,不占本单位优岗指标。

四、辅导员、教学秘书、行政秘书均在本单位参加考核。

五、南湖学院人员(不含处级干部)的考核由南湖学院组织;后勤各中心人员的考核由后勤处组织。

六、新调入的人员,参加所在基层单位的考核,写出评语,只定称职或以下等级;见习期的大中专毕业生,写出评语,不定等级,考核情况作为其转正、定级的依据之一;校内岗位变动的人员,参加2018年下半年完成主要工作任务的基层单位的考核;人事代理人员参加所在单位的考核。

七、脱产学习(含攻读学位、课程进修、访问学者)一个学期以上者,待学习结束、回校工作后,根据其进修学习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等级一般定为称职或以下等级。

八、借调到外单位工作的人员,由借用单位出具考核意见,学校根据用人单位意见作出考核结论。

九、获得厅(局)级以上党政部门综合性奖励的个人,其获奖情况可作为其年度考核的依据,由个人提供获奖证书和文件,并经所在基层单位推荐为优秀的,计入所在基层单位优秀指标。在本年度考核时不能及时提供奖励证书和文件的,暂不作为推荐优秀的依据,但可作为下一年度考核的依据。

十、考核内容和程序:年度考核坚持民主、客观、公开、公正的原则,既要从思想品德、学识水平、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几个方面进行综合考核,也要结合今年学校重点工的业绩进行考察,按照个人总结、公开述职、群众评议或测评、部门考核小组作出初步结论、校年度考核领导小组审批的程序进行,考核结论应与被考核人见面并签名。

十一、评定“优秀”的比例控制在参加年度考核人员的15%以内(优岗指标见附表1、2),先进工作者的评选与年度考核结果挂钩,年度考核为优秀者即为当年的先进工作者。

十二、考核等级:年度考核结论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级。教学岗位专业技术人员填写《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一份,非教学岗位专业技术人员填写《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一份,管理岗位人员填写《管理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一份,工勤岗位人员填写《工勤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一份,考核表在办公系统中下载

十三、考核时间定于2018年12月28日至2019年1月14日,请各基层单位将初步考核结论填入其相应的年度考核登记表,加盖好公章,并填写好“湖南理工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情况汇总表”(见附表3),于2019年1月19日前报人事处汇总。凡基层单位初步考核结论为优秀的人员须填写好《湖南理工学院奖励审批表》(见附表4)一份。

十四、基层单位先提出本单位人员被考核的初步意见,并将考核为优秀者排序,再经学校年度考核领导小组审批后确定。

十五、请各基层单位务必向本单位教职工宣传有关政策,严格把握标准,不搞照顾平衡,更不能轮流评优。

十六、请各基层单位将考核登记表收齐后统一交校人事处。

表格可从校办公系统下载。

附件:

1、院年度考核优岗指标

2.管理及辅单位年度考核优岗指标

3.湖南理工学院2018年教职工年度考核情况汇总表

4.湖南理工学院奖励审批表

                           湖南理工学院

2018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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