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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湖南理工学院第九届“师德十佳”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9年04月15日 18:48  点击:[]

关于开展湖南理工学院第九届“师德十佳”评选活动的

 

各分工会、南湖学院工会:

为了总结表彰近三年涌现的师德先进典型,深入推进我校师德师风建设,根据《湖南理工学院“师德十佳”评选办法(试行)》(院发[2005]27号)的精神,兹决定开展湖南理工学院第九届“师德十佳”评选工作现将评选湖南理工学院第九届“师德十佳”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第九届“师德十佳”评选领导小组,由学校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学校相关领导任副组长,由纪委、工会、党政办、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学工部、人事处、教务处、科技处、人文社科处等相关部门组成。第九届“师德十佳”评选领导小组,下设评选工作办公室。评选工作办公室设在校工会,办公室主任朱学东。

  长:李 明   卢先明

副组长:邱绍雄   刘亦工

  员:刘  创  向 江  王庆华  汤福球  瞿  述  黄光荣 陈超文 张泰来 朱学东  徐振祥  侯朝辉 胡文静 鲁 涛

二、评选对象

在学校工作三年以上、符合评选条件的在职在岗教职工。原则上是教学、管理、服务一线的教职工。

三、评选条件

1、自觉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牢固树立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思想,积极引导、帮助学生全面发展;

2、热爱教育事业,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淡泊名利,乐于奉献,关爱学生,爱心育人;

3、治学严谨,学风优良,恪守学术道德,刻苦钻研,勤奋学习,勇于探索,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或管理、服务水平;

4、为人师表,遵纪守法,团结同志,关心集体,尊老爱幼,家庭和睦;

5、近三年在教育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本职工作中业绩突出,受到师生肯定。

四、评选步骤

1、基层推荐:在党总支(或二级党委)的领导下,分工会具体组织本单位教职工民主推荐“师德十佳”候选人,并上报候选人典型事迹材料(1200字以内)和典型事迹简介(300字以内);

2、领导小组初审:学校评选领导小组对基层推荐的候选人进行初审后,确定正式候选人,并印发候选人典型事迹材料;

3、教职工投票评选:各分工会组织教职工学习“师德十佳”候选人材料,校工会派人参与组织各分工会无记名投票评选;

4、领导小组复审:根据教职工投票评选结果,学校评选领导小组提出“师德十佳”入选名单;

5、张榜公示:向全校公示“师德十佳”入选名单;

6、党委审批:听取评选领导小组的情况汇报,讨论决定湖南理工学院第九届“师德十佳”名单。

五、时间安排

1、基层推荐:4月下旬;

2、领导小组初审:5月上旬;

3、教职工投票评选:6月中旬;

4、领导小组复审:6月下旬;

5、公示:7月上旬;

6、党委审批:7月中旬;

7、表彰:教师节座谈会。

六、具体要求

1、各分工会要在党总支(或二级党委)的领导下,高度重视“师德十佳”的推荐评选工作,认真做好宣传发动,确保全体教职工参与,把这次评选活动作为推进师德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好落实。

2、各分工会要严格掌握评选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杜绝打招呼、投人情票,切实把好推荐评选的质量关。

3、各分工会最多推荐1名候选人。推荐材料要求客观真实、事迹突出,字数在1200字左右,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各一份,并填写《湖南理工学院第九届“师德十佳”推荐审批表》于4月30日前报送校工会办公室。联系电话:8640989,工会邮箱:lgxygh@163.com

         湖南理工学院第九届“师德十佳”评选领导小组

                     2019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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