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理工学院外语学院大一学生综合测评指标体系

2017年03月30日 09:26  点击:[]

湖南理工学院外语学院大一学生综合测评指标体系

得分与提示

一级指标

系数

二级指标

系数

三级指标  

系数

具体测评内容办法

0.10

政治方向

0.04

政治立场

0.25

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递交了入党申请,明辨是非,抵制歪风邪气 ,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与党团组织生活,撰写心得,无缺席行为,班委会评价、学工办评价

大学生活设计

0.25

根据个人提交的大学生活设计打分

入学教育考试

0.25

看考试成绩

军训

0.25

看军训表现之态度、出勤、宣传、内务、射击等

道德修养与

行为规范

0.06

遵守社会公德

0.15

遵守公共秩序、爱护公物和环境、尊敬师长,在考试等方面诚实守信等,同学互评、班委会评价、学工办评价

公益活动

0.15

志愿者活动、扶贫助残等爱心活动,同学互评、班委会和学工办评价

遵守法规

0.15

遵守法律和校纪院规,同学互评、班委会评价、学工办评价

课堂出勤

0.25

看考勤记录

早晚自习

0.20

看考勤记录

寝室卫生

0.10

看个人内务以及遵守寝室卫生制度情况,班委会评价、学工办评价

0.50

专业必修课

0.50

课程平均成绩=各门成绩之和÷

课程门数

专业必修课程1

x

看课程成绩(x=课程学分÷当期专业必修课总学分)

专业必修课程2

x

看课程成绩(x=课程学分÷当期专业必修课总学分)

专业必修课程3

x

看课程成绩(x=课程学分÷当期专业必修课总学分)

专业必修课程4

x

看课程成绩(x=课程学分÷当期专业必修课总学分)

专业选修课

0.30

课程平均成绩=各门成绩之和÷

课程门数

专业选修课程1

x

看课程成绩(x=课程学分÷当期专业选修课总学分)

专业选修课程2

x

看课程成绩(x=课程学分÷当期专业选修课总学分)

专业选修课程3

x

看课程成绩(x=课程学分÷当期专业选修课总学分)

校级公共课

0.20

课程平均成绩=各门成绩之和÷

课程门数

校级公共课程1

x

看课程成绩(x=课程学分÷当期校级公共课总学分)

校级公共课程2

x

看课程成绩(x=课程学分÷当期校级公共课总学分)

校级公共课程3

x

看课程成绩(x=课程学分÷当期校级公共课总学分)

0.10

文化活动

0.60

活动参与及成绩

1

看参与各类文化活动次数及证书多少以及获奖级别与等级高低

中外文字

书写水评

0.20

中文书写水平

0.50

看考核成绩

外文书写水平

0.50

看考核成绩

文化艺术特长

0.20

书法、绘画、乐器、舞蹈等    

1

看作品、表演、相关证书

0.10

身体健康状况

0.30

健康状况

1

看能否正常工作、学习,有无病假 ,班委会评价、学工办评价

体育锻炼与

竞技成绩

0.50

早操出勤

0.60

看考勤记录

参加体育活动

0.40

看参与态度与次数,竞技获奖及等级与级别,班委会评价、学工办评价

心理健康状况

0.20

心理状况表现

1

看测试结果,看是否乐观,能否认知和控制自身情绪、承受压力与挫折等,班委会评价、学工办评价

0.20

人际关系

0.10

同学关系及社会交往

1

看表现,同学互评、班委会评价、学工办评价

口头表达能力

0.10

自我介绍

0.50

看表现,班委会评价、学工办评价

演讲(辩论、朗诵、主持等)

0.50

看比赛成绩或表演

笔头表达能力

0.10

计划

0.50

看学期或学年学习或工作计划打分

总结(报告)

0.50

看学期或学年学习或工作总结打分

计算机应用

0.10

过级考试

1

看等级证书

外语应用能力

0.10

语音达标测试

1

看测评成绩

社会实践成绩

0.10

参与社会实践及效果

1

看调查报告成绩、评为先进或参加活动的其他反映等

团队精神

0.10

参与集体活动的态度

0.60

同学互评以及班委会评价、学工办评价

与人合作的和谐度

0.40

同学互评以及班委会评价、学工办评价

组织协调能力

0.10

担任干部或组织策划各类活动

1

同学互评以及班委会评价、学工办评价

实用技能

0.10

适应社会需要与就业的技能

1

看相关证书或技能展示

开拓创新能力

0.10

科研与科技创新、文学创作等

1

看发表论文、课题申报、科技竞赛、发明创造、报刊及网页发表文章

注:

一、测评的组织

1、测评每学期一次,在学工办的指导下由年级学生会和班委会组织进行;

2、测评结果确定之前必须在所属班级和年级进行公示,经院学工办审核,报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批准后公布。

二、测评结果的计算办法

1、总分为各模块分即各一级指标得分之和;

2、三级指标项得分为该项分数乘以该项系数;课程系数为该门课程的学分数在当期某类课程总学分中所占的比例;

3、二级指标项得分为各三级指标得分承以该项系数;

4、一级指项标得分为各二级指标得分之和承以该项系数;

5、没有具体分数的指标项均按100制计算分数;

三、关于测评结果的运用

1、特等奖学金条件:5个模块分数均在80分以上;

2、一等奖学条件:5个模块中,必须有4个模块都在80%以上分数,1个模块在70%以上分数;

3、二等奖学金条件:5个模块中,必须有3个模块都在80%以上分数,2个模块在70%以上分数;

4、三等奖学金条件:5个模块中,必须有2个模块都在80%以上分数,3个模块在70%以上分数;

5、一票否决条件:任何一个模块分数不及格不能评为三好学生,奖学金降等或取消。

6、测评结果是本院学生评优推优、入党、就业推荐等方面的决定性依据。

7、根据测评结果对发展不全面的学生或在某方面有严重缺陷的学生提出学习与发展建议,并作为期末向家长通报情况的必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