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党委学工部2019年第3号学生管理安全预警

2019年05月27日 18:48  点击:[]

党委学工部

2019年第3号学生管理安全预警

校园贷“披马甲”仍在横行 广大学子要小心

日前,一些网贷平台打着毕业贷、求职贷等旗号,改头换面继续向在校大学生违规放贷,导致部分学生在不明晰借贷条款情况下背上高利贷,卷入层层陷阱。早在2017年,中国银监会、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就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银监发〔2017〕26号),明确要求一律暂停网贷机构开展在校大学生网贷业务,但有些网贷机构仍无视规定,和有关部门玩“捉迷藏”、打“擦边球”,变相违规向大学生放贷。据媒体调查,这些网贷机构的主要做法包括:通过学生喜闻乐见的社交平台(如QQ群、微信群、知乎、微博等)传播扩散非法借贷信息;变种“新型”校园贷形式(如回租贷、毕业贷、创业贷、求职贷、培训贷等),混淆学生视听;虚设审核流程,恶意降低贷款门槛;延长借款期限,规避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等。

在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郑重提醒全校学生务必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提高警惕,明辨是非。了解相关金融知识,时刻警惕所谓“低利息、无门槛”的虚假借贷信息,理性辨别并抵制不良校园贷的各类变种形式。当遇到经济困难时,多与同学、老师和家长商量,积极通过正规渠道寻求帮助、解决问题。

二是理性消费,量入为出。要树立科学正确的价值观和金钱观,合理安排各项生活开支,不盲目跟风攀比、不追求奢侈消费,自觉养成勤俭节约、自强自立的好习惯。

三是明法用法,主动作为。自觉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平常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和隐私,注意留存好相关凭据,主动提升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同时郑重提醒老师们,在保护学生隐私的前提下,密切关注在校学生的异常消费及大额经济支出情况,加强开展多种形式的大学生金融安全意识教育,避免学生因一时疏忽陷入不良“校园贷”陷阱而无法自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