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届毕业生《报到证》集中办理指南
2018届毕业生《报到证》集中办理指南
毕业去向 (单选) |
适用情况(单选) |
注意事项 |
提交材料类型 |
《报到证》抬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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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遣 (就业)
(本人填写EMS快递单调档,追踪档案去向)
★注: 毕业离校前凭毕业证领取《报到证》蓝联/红联,《报到证》白联存入档案 |
□ |
须《报到证》入职,档案由就业单位接收保管 |
签订就业协议且 内容完整并盖章 |
就业协议书 |
实际工作单位 |
□ |
须提供《报到证》入职,档案调入实际就业单位指定的就业地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保管 |
签订就业协议且内容完整并盖章, 附接收函或盖章 |
接收函/调档函+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 |
相应主管部门, 备注实际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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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参加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须《报到证》入职,档案存就业单位 |
已收到录用接收函或其他接收材料 |
接收函/调档函/录取通知 |
以招录单位具体 要求/接收函 公章内容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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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已通过教师入编考试,须调档政审,档案存招录学校所在地教育局或毕业生主管部门 |
因须政审通过方可签约的,须提供情况说明/笔试合格通知 |
调档函/考试通过结果公示 |
招录学校所在地 教育局或毕业 生主管部门, 备注实际招录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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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队招收士官,档案存部队 |
签订就业协议 且内容完整并盖章 |
就业协议书 |
就职具体部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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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毕业生离校前在就业地(非生源地)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办理人事代理手续、托管档案、办理落户(人档一致) |
已就业/签约,但工作单位不接收档案/就业地有落户政策 |
就业地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接收函+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 |
就业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部门 备注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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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特岗教师,西部计划等基层项目 |
毕业生考取特岗教师,《报到证》由相关教育局统一办理 |
接收函/ 录取通知 |
基层项目毕业生就业主管办公室 备注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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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毕业生参加组织选调生 |
实际招录地区 组织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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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原籍 (灵活就业) ★注: 《报到证》蓝白/红白联均存入档案,因需可凭毕业证领取蓝联/红联 |
□ |
离校前因以下原因暂未确定工作,须把户口转回原户籍地,档案转回生源地毕业生主管部门(√选): □求职中 □签约中 □拟参加公招考试 □拟创业 □拟应征入伍 □拟升学 □暂不就业 □拟出国出境 |
回原籍申请表 |
生源地毕业生 主管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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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因自主创业,须办理报到证办理其他手续,档案转回生源地毕业生主管部门/人才中心 |
回原籍申请表+营业执照 |
生源地毕业生 主管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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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从事微商/开设网店/个人开办培训班等自由职业,档案转回生源地毕业生主管部门/人才中心 |
回原籍申请表+相关截图 |
生源地毕业生 主管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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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应征入伍,出国工作或出国继续深造,档案转回生源地毕业生主管部门/人才中心 |
回原籍申请表+入伍/录取通知 |
生源地毕业生 主管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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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已在非生源地就业,但就业单位不接收档案,且不准备将户口迁入就业地,需将档案转回生源地毕业生主管部门/生源地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人档分离) |
回原籍申请表+就业材料+调档函/接收函 |
生源地毕业生 主管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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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源地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办理人事代理手续的毕业生,本人填写EMS快递单调档,档案单个邮寄 |
特别提示:
1、每年6月中旬至7月中旬是湖南省就业中心为应届毕业生集中办理《报到证》的时间,不受理应届生个人办理相关手续,在此期间省就业中心将为我校应届毕业生集中办理2次《报到证》;
2、集中办理结束后,毕业生本人或委托他人可携带毕业证及相关材料(见上表“提交材料类型”),持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报到证》办理介绍信”,参照介绍信内容,自行前往省就业中心办理《报到证》。
3、需在就业地/生源地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办理人事代理,须先到相关单位办理手续,获得调档函/接收函。
2018届毕业生暂缓派遣及暂不办理《报到证》指南
毕业去向(单选) |
适用情况(单选) |
提交材料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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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学 (本人填写 EMS快递单 调档) |
□ |
毕业生考取国内研究生,无需办理报到证 |
调档函 /录取通知 |
□中心托管 |
□ |
通过学校签订《湖南省就业指导中心托管协议》,将个人人事档案(不含党员档案)转移至湖南省就业指导中心管理,无需办理报到证。因需办理改派可直接在省中心办理,无需学校审核。(一般于毕业当年5月份开始在校签订协议) |
身份证复印件+ 一卡通复印件+ 省中心托管协议 |
□非派遣 |
□ |
已就业,但毕业生因特殊情况需将档案及人事关系暂时保留在学校,暂不办理报到证。 |
暂缓派遣申请表+就业材料 |
□ |
正在与用人单位协议签订就业,签约后可能有需要办理派遣,申请离校期间将档案及人事关系暂时保留在学校,暂不办理报到证,待协议签订后,办理正式派遣。 |
暂缓派遣申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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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毕业生已参加三支一扶,特岗教师,西部计划,组织选调生等国家地方项目招录考试,考试结果尚未公布,申请将档案及人事关系暂时保留在学校,暂不办理报到证,待结果公布后,办理正式派遣。 |
暂缓派遣申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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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分 |
因以下原因未就业,需将档案及人事关系暂时保留在学校,暂不办理报到证(√选): □求职中 □签约中 □拟参加公招考试 □拟创业 □拟应征入伍 □拟升学 □暂不就业 □拟出国出境 |
暂缓派遣申请表 |
特别提示:
1、毕业生离校时可暂不办理《报到证》,在择业期内(毕业两年内属择业期)按实际需要再办理《报到证》,两年择业期满后,学校将会为所有未办理《报到证》手续的毕业生均办理回原籍《报到证》。
2、毕业离校期间就业协议书正在签订中或单位所在地人事代理手续尚未办理的毕业生应主动与各学院就业专干老师联系,申请暂缓派遣,待签订就协议后再按照用人单位要求返校办理派遣手续,避免因个人疏忽致使须重新办理改派手续;
3、改派流程可参考《2018届毕业生<报到证>集中办理指南》毕业去向为“派遣”的相关内容,且须经原报到单位同意改派并加盖公章后,退回原《报到证》蓝白联。改派手续可由毕业生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毕业证及相关材料(就业材料及原报到证蓝白联),经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并在《改派申请表》上加盖公章后,出具《报到证》办理介绍信,及自行前往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领取《报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