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2017年03月27日 08:19 点击:[]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6〕17号),结合学校工作实际,我校2017年清明节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17年4月2日(星期天)至4月4日(星期二)调休放假3天,其中4月4日(星期二、清明节)为法定节假日。4月1日(星期六)补4月3日(星期一)的课。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6〕17号),结合学校工作实际,我校2017年清明节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17年4月2日(星期天)至4月4日(星期二)调休放假3天,其中4月4日(星期二、清明节)为法定节假日。4月1日(星期六)补4月3日(星期一)的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