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9年度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2019年07月10日 14:16  点击:[]

关于申报2019年度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报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及申报数额

1.项目类型: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优秀青年项目、一般项目、创新平台开放基金项目四类。各类项目的主要支持对象、应具备条件按照《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报的通知(附件1的有关要求执行。

2.申报数额:根据省教育厅下达的申报数额,2019年我校可申报重点项目17项(其中“双一流”学科10项,所有学科其他项目6项,扶贫项目1项),青年项目18项(其中“双一流”学科12项,所有学科6项),一般项目35项,创新平台开放基金项目3

二、推荐申报名额及程序

学校根据省教育厅项目申报要求和下达的申报数额,确定相关二级单位各类项目的推荐申报名额和推荐程序。

1.学校各学科、学院及其他单位具体推荐申报名额

1)“双一流”学科的重点、青年项目必须依托湖南省“双一流”学科申报,项目主持人及主要成员应为本学科成员。每个“双一流”学科可推荐重点项目8-10项、青年项目9-12项。

2)所有学科的重点、青年项目面向除“双一流”学科以外的其他学科申报,教科院可推荐重点或青年项目1项;其它学院,每个学院可推荐重点项目1项、青年项目1扶贫专项项目面向全校申报,并在汇总表的项目类型中标注“扶贫项目”。

3)各职能部门、教辅单位教师的重点、青年项目申报,均依托学科实施。

4)根据教师数量和实际情况,各单位一般项目的推荐名额如下:中文学院、政法学院、新闻学院和马克思主义学院,每个学院推荐1项;化工学院、数学学院、物电学院、美术学院、机械学院和土建学院,每个学院推荐2项;音乐学院、体育学院、外语学院和经管学院,每个学院推荐3项;信息学院推荐5项;教科院、机关处室、图书馆、南湖学院等其他单位共推荐2项。

5)创新平台开放基金项目面向省教育厅立项的湖南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和社科重点研究基地设置,每个实验室(基地)可推荐开放基金项目1项。

2. 各类项目推荐申报程序及要求

1)各学院重点、青年及一般项目的推荐由各学院学术委员会择优限额推荐(教科院一般项目的推荐除外)教科院、机关处室、图书馆、南湖学院等其他单位推荐一般项目不限额,由学校组织评审确定最终推荐的项目;创新平台开放基金项目由实验室(基地)择优限额推荐。推荐申报的项目必须符合本学院的学科发展方向。

2)学校按照省教育厅下达的申报指标,组织评审后确定最终教育厅科研项目申报名单。

三、申报条件

1.重点项目负责人须为本校在职在岗人员,年龄不超过60(201911日止),应具有高级职称,中级职称的申请人应具有博士学位。

2.优秀青年项目负责人须为本校在职在岗人员,年龄不超过40(201911日止),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项目组成员以青年为主。

3.一般项目负责人须为本校在职在岗人员,年龄不超过60(201911日止)已经主持过教育厅项目累计2项以上(含2项)的原则上不支持申报。鼓励青年教师申报一般项目,原则上不支持正高职称人员申报一般项目。

4.创新平台开放基金项目负责人须为本校在职在岗人员、本平台专职或兼职人员,年龄不超过60(201911日止),应具硕士及以上学位。

5.各学院必须严格审核申报项目,已获得省直有关部门及省级以上资助的科研项目不得再重复申报。主持承担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没有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且主持、参与在研的项目数累计不超过3项。

6.项目组成员一般3-5人,须有一定数量的本科生参与。凡有外单位人员参与的项目须由该合作单位在申请书上签章同意。项目参与人必须经过其本人同意并亲笔签名,否则视为违规申报,取消申请人当年申报资格。

四、申报方式

1申请人应认真仔细阅读《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报的通知》,按照通知要求确定项目选题和研究内容。申报自然科学类重点项目及创新平台开放基金项目(自科类)须同时提交法定查新机构出具的查新报告,作为附件报送(查新工作待学校评审通过后再进行)。

2. 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采用网络方式申报,申请人先按照申请书模板(附件2)撰写申请材料,所属学科按照学科名称目录填写(附件3)。经学校评审通过后,再分配账号登录申报系统填报申请书(登录账号的分配将通过科研管理群通知)。项目申请经费可按教育厅申报通知中的资助额度要求填写:理工科重点项目8万元、青年项目6万元;社科重点项目6万元、青年项目4万元;一般项目1万元;创新平台开放基金项目理工科6万元、社科4万元,具体下拨经费按教育厅文件精神执行。项目研究年限一般为2年,起始日期统一按201991日填写。

3.各单位于20191018日上午下班之前将本单位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4)纸质版(必须盖章)1份交科技处511室(人文社科交社科处507室),并将汇总表的电子版发至科技处(社科处)邮箱。

4.各申请人于20191018日之前将申请书纸质稿(Word版本)交至科技511室(社科处507室),一般项目交2份,重点、青年项目交8份。

5.学校评审通过后,申请人登录系统填报申请书。填报完成后,请申请人于20191028日之前在申报系统中提交申请书并将相关申报材料交至科技处(社科处)提交的申报材料包括:各类项目均交申请书一式2份(系统导出水印版),有附件材料者可交附件材料一式1份,重点项目、开放基金项目(自科类)一并交查新报告;同时将电子版以个人的姓名为文件名发送至科技处(社科处)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