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质量保障工作实施细则
外国语言文学学院
教学质量保障工作实施细则
质量是高等学校办学的生命线,是发展的前提,也是专业培养目标、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成效的最终体现。为了建立、健全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并发挥其作用,外国语言文学学院通过教学管理实践逐步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质量监控体系。为了进一步推进教学质量保障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稳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工作实施细则。
一、督查与指导相结合,构建动态的、全方位的教学督导机制
教学督导组依据学院教学质量标准与教学规范要求,对教学的各个环节进行全程督查和指导,督促教师认真履行职责,扎实开展教学研究与改革,保证教学质量目标的实现。督导组围绕“查”与“导”开展工作,具体可以概括为“五查”、“四导”:
(一)“五查”
1、以监测新学期教学秩序为重点的期初教学检查。新学期第一周,督导员便下到各教研室对任课教师的教学进程计划、教材选用与到位、课件制作、学生考勤等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反馈给主管教学的副院长。
2、以监测课堂教学辅助环节为重点的期中教学检查。每学期的第九周至第十三周,督导员便对各位教师的教案、作业批改、课外辅导、教学大纲执行情况等进行检查,并依据相关的考评标准进行等级评定和信息汇总。
3、以监测考务工作为重点的期末教学检查。到了学期末,督导员对每套试卷的质量、教师的评卷和学生成绩分析都会履行严格审查,不合格者则被责令返工。
4、以深入实习学校和实习生课堂的方式,加强对教育实习的督查。实习期间,学院会随机派督导员下到各实习学校,既对指导教师的工作进行考评,又对学生实践能力进行调研,为改进教师技能训练和课堂理论教学获取宝贵的第一手资料。实习完毕后,主管实习的副院长须汇集各方面的反馈信息,写出《关于实习生综合能力的调查分析报告》。
5、以指导教师和审定专家签订责任状的方式,对毕业综合训练质量进行严格的审查。在毕业论文写作期间,学院配合教务处坚持对学生毕业论文的选题、教师指导、论文答辩等环节进行检查。选题不合要求的学生,不批准其写作;写作态度不端正、质量马虎者,不允许答辩。答辩后又组织专家对每篇论文进行终审,或提出整改意见,或重新核定论文等级。待指导教师和审核专家均认定达标,并在责任书上签字后,论文方可打印存档。
(二)“四导”
1、以随机随堂听课的形式,对教师日常的课堂教学进行督导。根据《外国语言文学学院教学督导组工作细则》,督导员对学院的任课教师每学期进行不少于5次的随堂听课或看课,每次听课完毕后都得及时与任课教师交流意见,并逐项填写督导评价表。对课堂教学存在的共性问题,则及时召开教学质量专题会议,讨论并提出整改方案。
2、引导学院教师相互听课、评课,以便形成互相监督、互相学习和共同提高的机制。这不仅使教师从单一的受控对象转变为多元受控对象,从教学质量监控的“局外人”转变为“参与者”,而且有助于提高质量评估的透明度,加强教师对质量监控的认同感。
3、以定期组织公开课或教研课的形式,引导全院教师深入开展教学方法、教学内容和教学手段的讨论,不断推进教学改革,最终达到固化教改成果,整体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的目的。
4、以建立青年教师导师制的形式,对青年教师,尤其是新任教师的教学实行重点指导,力图让他们尽快脱颖而出。
二、定量评价与定性评议相结合,构建多元的评估、反馈机制
科学合理的教学质量评估体系既有利于激励教师间的良性竞争和学习交流,又能增进师生之间、教师与管理者之间的相互理解,从而对提高教学质量产生积极的导向作用。教师教学工作的评估应力求客观、多元化,不仅包括对教师课堂教学、专业水平与教研能力的评估,同时也应包括对教师的职业道德和人格魅力的评估;综合考评的方式不仅应有问卷调查、学生评价,而且也应包括同行评议和专家评价。我院的具体做法是:
1、每个学期末配合教务处,认真组织学生对任课教师的教学进行评价打分。该方式虽然整体上能较真实地反映教师的教学质量,但由于指标量化和学生认知、评估态度、情感倾向等因素的影响,仍有较大的局限性和偏差。所以,在定量评价的基础上应增加定性评议。
2、每学期期中分年级召开学生代表座谈会,直接听取学生对各位教师的教学意见和对系教学管理工作的建议,并及时将学生意见整理、尽可能“原汁原味”地以电子文档的形式反馈给各位教师。对教学效果欠佳、学生意见较大的教师及时督促其采取改进措施。
3、实践学院“以学生为本”的办学理念,在学生与系教学管理者之间建立快捷的“信息通道”,定时或不定时地收集同学意见,通过书面报告的形式向系领导反映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4、每年5月份,以问卷调查的方式向毕业生征求其四年来对学院教学工作的意见,而且问卷要求学生把“最喜欢的课程”、“最不喜欢的课程”、“心目中最好的教师”都反映出来。学生毕业时的终极性评价无疑比每学期的评价更准确、更可信。
5、每个学期末,教学督导组在综合平时的教学督查和学生的评议的基础上,对每位教师的全期教学工作进行等级认定,并将考核结果归入教师业务档案,作为评聘职称、评选先进工作者、教学优秀奖的基本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