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教学院成立分党校的批复

2017年04月07日 15:23  点击:[]

中共湖南理工学院委员会

校批复〔2017〕1号

 

 

关于同意教学院成立分党校的批复

各党总支(二级党委):

你们《关于成立分党校的报告》收悉,经学校党委研究,现一并批复如下:

同意成立政治与法学学院党总支分党校,校长由刘淳松同志担任;

同意成立体育学院党总支分党校,校长由李佳川同志担任;

同意成立中国语言文学学院党总支分党校,校长由蒋晓城同志担任;

同意成立外国语言文学学院党总支分党校,校长由甘向阳同志担任;

同意成立新闻传播学院党总支分党校,校长由方庭同志担任;

同意成立音乐学院党总支分党校,校长由柳青同志担任;

同意成立美术学院党总支分党校,校长由洪琪同志担任;

同意成立数学学院党总支分党校,校长由阳鲁平同志担任;

同意成立物理与电子学院党总支分党校,校长由罗文华同志担任;

同意成立化学化工学院党总支分党校,校长由刘明同志担任;

同意成立机械工程学院党总支分党校,校长由陈积光同志担任;

同意成立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党总支分党校,校长由张泰来同志担任;

同意成立计算机学院党总支分党校,校长由李丽荣同志担任;

同意成立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党总支分党校,校长由文锦同志担任;

同意成立经济与管理学院党总支分党校,校长由王淑霞同志担任;

同意成立南湖学院党委党校,校长由柳周峰同志担任。

特此批复。

                           中共湖南理工学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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