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畔随笔】听《辩护技巧的哲思》讲座有感

2017年09月20日 10:31  点击:[]

听《辩护技巧的哲思》讲座有感

英语14-6BF邵可蒙

我对法学有着极其浓厚的兴趣,也有幸连续两年参加了岳阳市律师协会年度律师集中培训。

2017年的培训总共有三场讲座,宋振江律师的《辩护技巧的哲思》讲座在最后一场,时长3小时。我是个不爱记笔记的人,但是这场讲座毕,我随身携带的小本子上,零零散散记录了13页笔记。

其实当天听了快一天讲座,我也有些倦了,但是邓会长在介绍宋律师的时候,身旁的律师悄悄跟我说,宋律师口才相当好,学外语的也可以好好听听。我一向仰慕博思雄辩的人,于是立即坐正,清醒过来认真听讲座。

正式开讲后,他说了一句很有意思的话,成功吸引了我的注意。他说律师是一项很难的工作,要把自己的思想装进别人的脑袋,把别人的钱装进自己的口袋。

逻辑是思维的核心。宋律师说他遇到过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博物馆展厅里不同朝代的释迦摩尼思维像,名字从“思惟像”转变成了“思维像”,大概古代人觉得思考是要用心的,后来人们觉得是要有条理。逻辑是思维的核心,一切言论要按逻辑推论,并且要把主观逻辑和客观逻辑结合。先入为主是人们普遍的思维方式,然而先入者未必对,可人们却常常因为不愿意承认自己的错误而将错就错。律师要做依法的迟到者,并要后来居上。法律思维两点核心一是按规矩办事二是凭证据说话。我认为法律思维每一个人都该具备,而不仅仅是法律工作者。这个键盘侠控制着社会舆论方向的时代,有时真的荒唐到有些可怕,如果我们每一个人都能做一个具有法律思维的迟到者,那么网络世界也不会再那么失控了。

语言是一种艺术。这世界上先有了对话,然后才有了文字,文字是用来记录对话的,可现在很多人却本末倒置,会读会写却不会说了。翻译讲究信达雅说话也是同样道理即基于事实和证据;达,即表达出你真正想说的话;雅,即用艺术的形式包装思想。表达自己,五个历程:礼、理、力、利、立。彬彬有礼地说,用理论和证据支撑,这样你的言语才有力,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利益,才能挺直腰杆立身。对方的回应,同样五个历程:听、懂、信、服、行。到了第四步也还只是知,完成五步才算实现知行合一。首先你得让别人愿意听你的话,其次别人听了得听得懂才行,听懂后还得让他相信你说的,相信之后得让他没有异议,最后再按照你说的去做。这一切都需要极大的技巧,当然从讲座或者书籍上不可能一一习得,很多都得通过我们自己的亲身实践来感悟。《老子》有言:“知人者智也,自知者明也。”说话切莫逞一时口舌之快,一昧指责他人。任何言论都应从基本事实和基本证据出发,语言高度精炼,不说重复的废话,以免使人厌倦。书面语和口语是不同的,所以说的内容必然与写的内容不等同,那么表述就必须口语化。华山一方岩石上刻着四个字“愿为冬日”,冬季爬山是全身温暖的感觉,而夏天却是大汗淋漓的疲惫。人们都喜欢温润温暖的感觉。我们都知道忠言逆耳,然而忠言逆耳是常态化,是非专业,每一个优秀的律师,都要做到忠言顺耳,每一个想擅长社交的我们,也是如此。哲学思维,矛盾是对立统一的。双方的观点越是对立,越是具有统一性,关键就在于找到统一点。所以每一次斗争其实都是一次潜在的统一。

机器无法代替真人。随着科技的进步,机器发展进步得非常快。今天宋律师也提到了机器律师,但他认为机器是无法替代真人律师的,一个没有社会责任感没有家国情怀的律师,只能说是一个法律服务生,而真正的律师应该是“辩士”。其实这也是外语专业生很担心的一个问题,现在翻译机器越来越成熟,并且呈现出一种机器取代人工翻译的趋势,外语专业生可能会面临失业的危机,其实我想说,除了政界的高级翻译不能被取代之外,普通的我们,具备社交技巧,也不会轻而易举就被代替。去年我给一个舞蹈家做陪同口译,饭局上几个投资人轮番调侃她,说了一些不雅的话,还非要我翻译,但是我给她翻译的是:“我不知道为什么他们要说那些奇怪的话,但我觉得你不听也没有关系。”而且他们一直给她敬酒,可她下午还要给学员上课,于是我用各种各样的祝酒词把大部分酒都代喝了。举这个例子是想说明,机器是没有人性化的体贴和民族荣誉感的,它们只会死板地将句子逐一翻译,根本没有调和饭局气氛的能力。无论哪个国家,人都是分三六九等的,文化素质层次不齐,于是译员对外国人翻译的话,就传达了本国人的素质。中国人最喜欢饭桌上论正事,照顾外宾,代酒,代品菜等等,都只有真实的译员才能做到。

宋律师说,很多律师在法庭上会非常紧张,尤其是新手,不能像在律所时一样侃侃而谈,娓娓道来。那么如何克服这种情绪呢?一是开庭前坐在台下而不是台上,位置的转换能够改变心态。二是把案子真正搞懂,陈述是说出来的而不是背出来的。三是有充分的证据支持,逻辑环环相扣,自然而然知道自己接下来该说什么。虽然我不是律师,但是他所说的这三点,不仅是对律师适用,对所有需要在公众场合发言的人都适用。我们参加辩论赛,参加演讲比赛,做发言,做presentation等等,不都是类似的状况吗?除此之外,宋律师还提及了许多关于律师的使命辩论的技巧和艺术等等方面的见解,也很精彩,他说英美国家法学生的模拟法庭,就像演员们排话剧一样,老师会指导每一个学生的语调、动作和表情,那种仪式感和圆满化都是辩论的技巧和艺术,对于喜欢思考和辩论的人会有很多启发,不过这些比较具有针对性,就不一一细说,感兴趣可以跟我私聊,一起探讨。

这一场讲座,受益匪浅。若要我总结,我想我会把它概括为十六个字:法律思维,言语艺术,雄辩技巧,哲学素养。

后记:今天有人说我选错了专业,没错,我一开始是被调剂的,但现在我为我的专业觉得很自豪,哲学、文学、法学、经济学、心理学、艺术我都喜欢都感兴趣,目前也正在通过阅读、实践等方式去学习了解它们,其实它们每一个都源于生活,在本质上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我的班主任吴老师在口译课上曾提过,她说学外语的学生有一个很大的优势,文科性的课程基本都可以自学。因为我们在翻译一份材料的时候,其实经过了两次解读,首先要读懂它的中文意思,然后才能分析意群并重组转化成英语,所以阅读和理解能力就会比较强。这一点我也有感受,无论是把英语翻译成中文,还是将中文翻译成英语,中间都有一个理解的过程,如果读不懂,单纯逐字逐句根本就翻不出流畅的译文来。在外语学院,我学会了如何把英语当工具来学习其他领域的知识,学了西方思维能够和外国人进行日常交际,提高了中文的阅读和理解水平,也更加体会到古汉语和现代汉语的美。来到外语学院,大概是我这一生最美丽的“错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