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言文学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外国语言文学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和《湖南理工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湖理工政发〔2021〕13号)等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复试工作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提升硕士研究生人才选拔质量;加强监督管理,切实严明招生纪律,确保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稳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下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
二、复试组织管理
1.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兼任学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汤卫根
副组长:潘洞庭、杨稼辉
组 员:余东涛、邹娟娟
职责:实行组长负责制,全面负责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和复试录取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
2. 学院复试录取工作监督小组
组 长:潘洞庭
组 员:王宇、石红芳
职责:负责学院复试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
3. 学科专业复试小组
学科专业复试小组2组,负责本院研究生复试工作。每个复试小组由组长1名,成员4名,秘书1名组成。组员由相关学科专业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历的教师组成。
三、复试基本条件
1. 考生初试成绩需达到教育部公布的《2021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教育硕士最低分数要求(A 类地区国家分数线),同时符合《湖南理工学院2021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并且资格审查合格。
2. 复试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本学科专业招生计划的 120%。
四、复试安排
1. 复试时间
2021年4月 9日开始复试。
2. 复试资格审查
学院对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都必须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材料如下:
(1) 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初试准考证照片。
(2) 毕业证书原件照片(应届生为学生证)。
(3) 往届考生需提交教育部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持国外学历的考生,还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认证材料照片。
(4) 未毕业自考生,在提交1、2、3项资料后,还需提供考籍卡(证)照片。
(5)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在提交1、2、3项资料后,还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照片。
3. 复试方式
(1) 复试方式。为充分保障师生健康、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学院以网络远程复试方式对考生进行复试,复试采用中国移动“云考场”平台。所有考生熟悉线上复试系统的操作流程,并参加学院组织的培训和测试演练,以保证线上复试各环节衔接顺畅,考生参加“云考场”平台培训和测试演练的时间学院另行通知。
(2) 备用平台。如移动“云考场”发生故障,并在10分钟内无法恢复,我们将启用备用平台继续复试。备用平台为腾讯会议。所有考生必须提前在手机和电脑上都安装好腾讯会议软件。综合面试环节启用备用平台时,综合面试总时间不变,考试内容、流程按照正常程序安排进行。
4. 复试内容
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精心设计复试内容,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复试内容具体包括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等三部分。
(1) 专业课笔试。笔试环节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在面试环节中采用口答的形式进行,满分 100 分。
(2) 综合面试。主要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进行考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满分为100分。为充分发挥复试对考生综合能力的考查作用,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的特点及办学特色决定复试内容。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①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②专业素质和能力: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③综合素质和能力: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 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5分钟,满分为100分,以口语对话形式考察学生外语听说能力。
(4) 加试。以同等学力或跨专业报考的考生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加试“英语听力”和“英语阅读与写作”两个科目。加试科目考试在研究生入学后采取线下的方式进行,满分100 分,成绩不合格者(60 分为合格)取消录取资格。
5. 复试流程安排
步骤 |
时间 |
地点 |
备注 |
资格审查 |
4月8日前 |
网上提交到外语学院邮箱sfllhnist@126.com |
需要提交的材料见第四项第2条;缴纳复试费120元。 |
综合面试 |
4月9日 13:00-18:00(12:30考生进入候考区) |
中国移动“云考场系统”平台 |
详细操作培训另行通知 |
(1)复试完后,及时将《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情况记录表》、评分记录及音像资料送交研究生院审核并统一保管;考生报考材料及其它复试材料由学院保存 3 年备查。
(2)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查通过各学院提交的拟录取名单后,公布拟录取名单,在此之前,严禁以任何理由公布拟录取名单。
6. 复试名单
序号 |
考生编号 |
姓名 |
复试专业 |
政治 |
英语二 |
教育综合 |
英语教学论 |
初试 总分 |
1 |
105431432000677 |
张思怡 |
学科教学·英语 |
74 |
80 |
139 |
125 |
418 |
2 |
105431432000671 |
何文娟 |
学科教学·英语 |
71 |
64 |
137 |
132 |
404 |
3 |
105431430900650 |
龙雅丽 |
学科教学·英语 |
69 |
85 |
138 |
111 |
403 |
4 |
105431430900649 |
段喜凤 |
学科教学·英语 |
76 |
76 |
132 |
119 |
403 |
5 |
105431430900654 |
陈佳琪 |
学科教学·英语 |
70 |
77 |
132 |
124 |
403 |
6 |
105431430800663 |
刘赛 |
学科教学·英语 |
76 |
67 |
140 |
117 |
400 |
7 |
105431430900646 |
彭萍 |
学科教学·英语 |
70 |
67 |
135 |
127 |
399 |
8 |
105431430900644 |
陈萍 |
学科教学·英语 |
80 |
67 |
134 |
118 |
399 |
9 |
105431432000681 |
王文静 |
学科教学·英语 |
73 |
63 |
144 |
118 |
398 |
10 |
105431431200664 |
刘思敏 |
学科教学·英语 |
71 |
66 |
136 |
124 |
397 |
11 |
105431432100687 |
陈蕾 |
学科教学·英语 |
73 |
74 |
130 |
120 |
397 |
12 |
105431430900642 |
陶娜 |
学科教学·英语 |
73 |
76 |
128 |
119 |
396 |
13 |
105431432000674 |
包戴炜 |
学科教学·英语 |
73 |
80 |
131 |
111 |
395 |
14 |
105431430900656 |
王玉皎 |
学科教学·英语 |
77 |
72 |
135 |
106 |
390 |
15 |
105431430900658 |
左梦佳 |
学科教学·英语 |
73 |
65 |
130 |
113 |
381 |
16 |
105431450800701 |
谢怡婷 |
学科教学·英语 |
73 |
71 |
120 |
115 |
379 |
17 |
105431431600668 |
金芳 |
学科教学·英语 |
72 |
69 |
134 |
103 |
378 |
18 |
105431432500690 |
王妍梅 |
学科教学·英语 |
69 |
72 |
128 |
109 |
378 |
19 |
105431432100686 |
张治静 |
学科教学·英语 |
68 |
69 |
133 |
107 |
377 |
20 |
105431430900655 |
谭洁 |
学科教学·英语 |
73 |
73 |
134 |
95 |
375 |
21 |
105431431500665 |
李嘉晟 |
学科教学·英语 |
65 |
76 |
139 |
93 |
373 |
22 |
105431430900653 |
龙红艳 |
学科教学·英语 |
74 |
69 |
132 |
95 |
370 |
23 |
105431430900660 |
伍玲萍 |
学科教学·英语 |
65 |
64 |
131 |
99 |
359 |
24 |
105431430900648 |
李江凤 |
学科教学·英语 |
70 |
63 |
141 |
83 |
357 |
25 |
105431614600702 |
陈丛笑 |
学科教学·英语 |
72 |
79 |
109 |
97 |
357 |
26 |
105431417500700 |
刘宁 |
学科教学·英语 |
65 |
69 |
109 |
105 |
348 |
27 |
105431430900640 |
杨钰 |
学科教学·英语 |
69 |
53 |
128 |
95 |
345 |
28 |
105431432000679 |
夏清 |
学科教学·英语 |
67 |
53 |
125 |
96 |
341 |
五、录取
1. 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总成绩的计算办法为: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换算成百分制)×60%+复试总成绩×40%,复试总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25%+综合面试成绩×50%+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25%。
2. 录取规则
(1) 专业课笔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不合格者(60 分为合格分)不予录取。
(2)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 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4) 在资格审查、复试等环节中提供虚假信息或在考试过程中舞弊者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录取资格无效。
(5) 总成绩为考生能否被录取的基本依据,学院根据分专业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先按总成绩录取一志愿复试合格考生。若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初试成绩、统考科目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6) 如有拟录取考生放弃录取资格,我校将在同一复试批次内按综合总成绩顺延递补拟录取。
(7) 我校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对所有拟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所有考生必须在通知发送后的12小时内接收该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3. 奖助学金
录取形式为全日制的硕士研究生,学校将为人事档案在校且无固定工资关系的全日制脱产在读研究生设立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未调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档案的考生不享受助学金。具体办法参考学校奖助相关文件。
六、复试录取的监督和复议
1. 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录取结果全面负责。
2. 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学院复试录取工作监督小组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并选派专门人员进入网络远程复试系统平台督查。
3. 实行信息公布制度。有关复试工作办法、复试成绩、拟录取结果等信息及时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所有拟录取名单都要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4. 实行复议制度。在复试录取期间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受理投诉和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相关学院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外国语言文学学院监督电话:0730-8640433。
学校监督电话:学校纪委(监察处)0730-8640142,研招办0730-8809770。
5. 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七、体检
我校研究生招生复试阶段不统一组织体检。考生须在确认拟录取后1 个星期内将个人三个月内有效体检报告(二甲医院以上)邮寄至录取学院,未按时邮寄体检报告或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体检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八、其他注意事项
1. 学费标准以湖南省发改委最新文件为准。
2.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按自行放弃处理。
3. 对填报虚假信息、提交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的考生,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纪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 号)进行严肃处理,并通知考生所在单位(学校)。
4. 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湖南理工学院研究生院。
外国语言文学学院
2021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