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言文学学院英语系主任工作职责条例
湖南理工大学外国语言文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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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系主任工作职责
系主任是系行政工作负责人,全面主持所在系的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学术交流及其他行政工作。副系主任配合系主任做好相关工作。系主任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学校和学院的决策,组织全系教师认真完成学校、学院布置的各项工作;处理系日常工作,做好上传下达和工作部署。
二、主持系务会(系务会成员包括系主任、党支部书记、副系主任)工作,集体研究并决定所在系的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学术交流和师资队伍建设及其他重要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提高教学质量的保证措施。
三、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本系的学期及年度工作计划,并随时检查执行情况;主持例行教学检查,完成期末工作小结和年度工作总结。
四、严格教学管理,抓好教风、学风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本科生培养方案。制订和实施所辖专业教学各课程教学大纲;负责本系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做好精品课程的组织实施;安排本科生课程;
五、制订和组织实践、实习计划,联系学生实习基地,组织实施实践教学活动;组织学位论文开题、审查、答辩。
六、组织实施本系的学术活动,提高学术水平。制定并组织实施本系的科研计划;引导并帮助教师做好科研工作;组织申报各级各类科研项目。根据学院学科发展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本系的学科发展规划,不断提高学科竞争力。
七、制定并组织实施本系的师资队伍建设规划;积极联系、介绍、引进优秀人才;做好教师梯队建设,不断提高师资队伍的学术水平和教学水平;根据学校和学院要求,组织本系教师的考核工作。
八、积极联系、邀请境内外高水平专家学者来学院开展学术交流、科研合作;推荐教师在境内外参加学术交流、培训、进修和讲学等人选;组织学术会议、讲座及其他交流活动。
九、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负责本系由学校下拨的各项经费使用;
十、完成学院布置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外国语言文学学院
2026年3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