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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言文学学院教研室主任工作职责条例

2018年01月04日 10:41  点击:[]

外国语言文学学院

教研室主任工作职责条例

为进一步响应学校号召实现教学工作精细化管理,凝聚教学团队力量,进一步完善教学团队管理,充分发挥教师能动性,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审议后制定此教研室主任工作职责。

1. 负责与教研室全体成员协商制定每学期教研室活动方案,并提交学院领导班子审议。

2. 负责定期召开教研室会议,组织教研室成员开展教研活动,并做好会议记录。

3. 做好教学督导工作,深入课堂一线听课并及时将教学意见反馈给相关教师。

4. 协助学院做好教学期中检查工作。

5. 协助学院做好与教学工作相关的各类教学竞赛、会议等事宜的动员、组织与协调工作。

6. 协助学院做好本科生毕业论文的开题报告、中期检查、论文答辩资格审查以及论文终审等工作。

7. 负责组织教研室成员做好期末同行评教工作并做好对教研室成员教学的评价工作,负责教研室成员的期末考试试卷审核工作。

8. 协助学院做好教师排课摸底与协调工作。

9. 落实上级部门的安排部署,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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