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言文学学院教学督导组工作细则
外国语言文学学院教学督导组工作细则
为了进一步加大教学检查及信息反馈的力度,实现教学检查经常化、系统化、规范化,加强教学管理,规范教学过程,评估教学效果,监控教学质量,促进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的逐步提高。外国语言文学学院特制定本教学督导组工作细则。
一、组织机构
成立外国语言文学学院教学督导组,成员由8名熟悉教学管理、教学经验丰富、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教学管理人员和专家组成。
二、工作原则
导向性原则:教学督导工作确定的评价标准能对教学和教学管理的改革与发展起到正确的导向作用。
科学性原则:教学督导工作应遵循督导对象本身的客观规律,能科学地反映督导对象的特点、主要因素及内在联系。
客观性原则:教学督导工作应深入教学和管理工作第一线,实事求是地反映出学院教学和管理工作的情况,做出的价值判断应客观、公正、准确。提出的建设性建议,应是有可操作性,结果应具有有效性。
三、职能
教学督导组负责外国语言文学学院教学督导和教学评价等工作的领导与具体实施,主要职能包括:
1、负责对我院教师教学效果和质量进行监控与评价;
2、负责组织对我院学生学习状态与效果的评价工作,并提出改进教风和学风的建议;
3、针对我院教学质量监控中发现的问题,指导整改方案和措施,并监督实施;
4、对我院影响教学质量的重大问题向学校督导组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工作内容
1、检查和监督学院教学准备工作,包括教学计划、课程大纲、教学方案、课程教学资源、师资配置及其培训、教学改革方案等工作的落实情况。
2、对教学组织实施督导,包括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授课计划执行情况。
3、教学管理的督导,包括教学管理制度及其人员配置、教学质量监控措施及落实情况等。
4、检查和监督教师备课、上课、辅导、批改作业、毕业综合设计等各个教学环节的教学秩序、教学纪律和教学质量情况。
5、检查了解课程教学及学生课内外的学习情况。
6、听取师生对教学安排与教学质量的意见,进行分析和汇报。
7、对考试工作进行全过程的检查和监督。
8、对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提出咨询建议。
9、向院领导反映汇报教学工作中的重要情况。
五、工作方式
1、制定教学督导工作计划,并组织具体实施。
2、采取现场听课、看课、观摩教学、教学巡视、师生座谈会等方式进行教学质量评价。
3、做好教学督导记录,做出评价,提出改进建议,并对改进情况进行复查。